“是啊,也不知道鄭醫(yī)生當初看上她愛人什么了。
她自己長得好工資高,隨便找個什么樣的,都不會像那李華齊那樣的,吃著碗里的看著鍋里的,最后還差點把自己的孩子給搭上。”
“是啊,也難怪鄭醫(yī)生會在他們一家子上門鬧事的時候發(fā)飆了。這樣的家人誰忍得???”
李家人一向就是窩里橫的,在雙雙面前可以肆無忌憚的撒潑要好處。
但在別人面前,他們也是想要留著那點子臉皮的。
可是又想到兒子還被關在那地方,頓時還想再鬧一次。
讓雙雙愿意簽下,這是他們家事的同意書,去把他兒子弄出來。
可雙雙又怎么可能答應?
“我告訴你們,這次你兒子判刑是判定了!
我跟他離婚也是離定了!
這個家里,他從來沒有花過一分錢,這房子更是我醫(yī)院的家屬樓,跟他更沒有關系。
你們以后誰要是再敢來鬧事,我就直接報公安告你們耍流氓,判你們吃槍子去?!?br/>
雙雙特意沒去管在公安局的李華齊,三天之后他熬不住,于是請求了公安同志給雙雙帶話。
公安同志也是以仁為本,這種事情只要雙雙愿意承認是家事。
那么其實也可以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的。